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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化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
03/27
07:13
中共宁化县委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省委巡视七组入驻后,先后召开9次县委常委(扩大)会,研究省委巡视七组反馈问题整改有关工作;先后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五年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以此带动全党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省委修改《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的决定、省委《关于决定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针对巡视反馈县财政局2015年、2016年制定的《廉政和履职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雷同现象,对县财政局进行通报批评。推行“一单一函一报告”制度,2017年向县处级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发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提醒函6份,督促提醒履行“一岗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印制《落实“五抓五看”主体责任工作手册》,并分发给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求对照责任清单,做到履责全程纪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传导压力,提高认识。
 
    二是针对“一岗双责失责缺位”问题。2017年2月,已对原科技局局长雷建平给予撤职处分。2017年9月下发《关于重申领导干部请假和会议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规范领导干部请假制度,严肃会议纪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下发《关于报送非领导职务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加强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安排分管或协管工作。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明查暗访,建立半年随机抽查制度,严肃考勤纪律。2017年量身定制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五抓五看”主体责任个性化清单400余份,制发《落实“五抓五看”主体责任工作手册》400余本,实现履责情况“全程留痕管理”,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
 
    三是针对“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监控不力”问题。针对对党员干部日常警示教育不到位情况,开展警示教育,2017年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3批次,制发党内通报12期。针对党员干部监督问责不到位问题,加大问责力度,2017年,共问责14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6人。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2017年,先后督促县人社局、县林业局、石壁镇、中沙乡、水茜镇、翠江镇等6个单位进行“一案一整改”。开展乡镇和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县委常委带队对乡镇村干部开展集体廉政约谈,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责任意识。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落实三转明显滞后”问题。针对县水利局纪检组长、县人社局纪检组长、济村乡纪委书记“三转”不到位的情况,对县水利局、县人社局、济村乡三个部门和乡镇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通报批评。以协作区为抓手,对乡镇纪委及派驻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加强乡镇纪委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自办案件均达到100%。深化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全覆盖,设置派驻机构11个,配备19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实现派驻机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业务培训达100%。
 
    二是针对“对关键少数监督乏力”问题。组织粮食局、老干局等单位干部旁听法院庭审,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和岗位责任制度,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强对“一把手”监督,2017年先后查处“一把手”案件11件。
 
    三是针对“执纪审查能力不足”问题。建立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协作区,将全县16个乡镇和11个派驻机构分别分为4个纪律审查协作区,实现资源互补、共同提高。2017年9月、10月分别出台《2017年度宁化县纪检监察工作量化考评办法》、《县乡纪委扶贫领域监督责任清单》等文件,推进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扶贫政策培训、案件质量检查,组织抽调人员跟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2016年以来,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16年,共立党政纪案件124件,同比增长22.8%;2017年,共立党政纪案件160件,同比增长29%。2017年,全县16个乡镇纪委立案70件,平均每个乡镇有案件4.4件,部分派驻机构实现自办案件“零突破”。
 
    3.关于巡察震慑作用尚未形成的问题。
 
    一是针对“巡察力量比较薄弱”问题。2018年1月印发《关于做好巡察人才库人员调整充实工作的通知》,将全县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县管后备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并从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单位重新推荐选拔专业人才充实人才库,将巡察人才库规模扩充至180人。举办业务培训会,选派巡察干部参加省、市巡察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2017年9月以来,共开展5场次巡察业务培训,选派13人(次)参加省、市巡察业务培训,拓宽工作思路,补齐业务短板。
 
    二是针对“个别抽调的巡察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怕得罪人不愿巡、怕担责任不敢巡等现象”问题。组织巡察干部学习有关干部作风建设文件精神,引导巡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把好准入关,优化人员配置。重新调整充实巡察人才库,挑选政治靠得住、作风过得硬、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及时将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的人员调整出巡察队伍。在巡察组设立临时党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将政治学习和业务工作同步推进。
 
    三是针对“巡察整改力量不大,没有做到边巡边改,警示效应不明显,震慑作用尚未形成”问题。2017年,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问责79人,已立案2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回访”督查,进行“实地评估验收”。2017年,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160条问题,已整改到位133条,27个问题正在按照时间节点计划推进,整改完成率为83.1%;巡察发现边巡边改的85个问题,已整改85个,整改完成率为100%。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入库式”跟踪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对账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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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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