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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化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
03/27
07:13
中共宁化县委
 
    3.关于为民服务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针对“民生工程还有许多短板”问题。县委于2017年9月1日召开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宁化县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以及教育、卫生与健康、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4份配套文件,明确今后全县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的工作方向和步骤措施,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排警力加强老城区各主要路口、各主干道等路段车辆乱停乱放查处和清理,加大对非法占道停车的清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乱停车、乱变道、乱穿行违法行为;规划建设停车位600余个,有效缓解了老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投入1610万元新购置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28辆,城区公交车达到39辆;在优化原有3条公交线路的基础上,新开通城区公交线路2条,新改建公交站点95个,提升城区公交运营能力。积极推进“数字宁化”综治网格管理平台建设,打造“科技防控网”,积极开展防“盗抢骗”、 禁赌、禁毒及联勤联防工作,努力提升治安水平。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契机,扎实开展了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加强“门前三包”及“网格化”管理,健全市容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市容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源头治理;完善联审和防控机制,构建“两违”治理长效机制,努力让城市更宜居宜业。认真落实《宁化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宁化县河长制工作2017—2020年行动方案》,扎实开展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涉砂行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小水电生态等五个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两溪一江”水质由Ⅳ类上升到Ⅲ类,水质得到明显好转。加强液化气管理,防止垄断经营,经与液化气公司协商,全县液化气价格每瓶下调2元,下调后的价格比建宁、清流、明溪等周边县均低1元。
 
    二是针对“涉及民生的实事项目建设缓慢”问题。为民办实事项目方面,2015年5个未完成的项目中,县老体协搬迁及乡镇垃圾收集站项目已完成,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项目列入“数字宁化”项目一并建设,城区公交枢纽站及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18年上半年前完工。此外,老干部活动中心已完工投入使用。灾后住房重建方面,我县5•19灾后集中安置点有石壁镇南金寨、淮土镇磜下、治平畲族乡农景小区等3个,目前符合条件的受灾安置户已全部入住。农村客运方面,我县现有210个行政村,通过整改符合通客车条件的190个行政村已通客车,占比90.5%,位列全市前列,还有20个行政村现有道路因地势险峻、路线无法克服地势高差,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改造,目前尚不能达到省上安全通客车条件,将按照省上要求积极逐路整改,力争至“十三五”末20个行政村全面实现通客车。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方面,针对67138人未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主要是水源不足、管网老化、净水设备老化受损等问题所致,已按省上要求,将这部分人口饮用水问题列入全省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库,2017年已解决2688人(12月份已完工),2018年有望解决6111人(省水利厅与财政厅正在会稿),剩余人口力争于“十三五”期间逐年分阶段解决。
 
    4.关于巡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一是针对“干部缺乏担责精神”问题。加强干部学习教育,2017年12月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2期,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出台《宁化县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若干措施》,开展“五比五晒”暨“项目大比拼”(拼规模、拼落地、拼进度、拼服务)活动,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在一线建功立业;改进干部考核考评办法,在创新并全面推行“3+1”实绩公示制度的基础上,认真落实“项目竞赛”“党建促脱贫攻坚”干部专项考核办法,26名干部被提拔使用。
 
    二是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问题。强化政策和业务学习,举办了全县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和农村“三资”管理业务培训班1期,提升了乡村干部的责任意识、监管意识和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全面实施村财乡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对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进行重新排查登记,做到不遗不漏。把农村“三资”管理使用纳入村务公开范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村级“三资”高效运行、账目归类清楚、资金支出规范。建立健全制约机制,明确县、乡、村管理职责,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2018年1月制定《宁化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审计工作联络小组,重点抓好村级组织换届审计工作。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严厉打击、查处侵占农村“三资”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针对“一些领域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问题。针对水茜镇张坊村干部违规套取村财等问题,对张坊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含芳和村委会原副主任、报账员张仔光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妇女主任范淑妹、党支部委员潘水根、党支部委员管朝清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涉农、扶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查、信访排查、巡察检查,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依纪依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2017年,因村干部发生违纪问题,问责12起84人,党政纪处分10人,其中2017年8月以来,问责3起12人。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释纪、旁听庭审、党内通报等方式,强化村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组织制定处、科级干部落实“五抓五看”个性化清单,对清单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责任制检查重要内容。同时,针对农村“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把农村“三资”管理作为巡察重要内容,通过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三资”监管。自2016年底我县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处理“三资”问题相关人员4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30人,另3人在作进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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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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