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国节·清明】关于清明祭扫,福建发出重要通知!
3月23日,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明确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让广大居民群众了解、理解并配合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是否开放现场祭扫服务、开放的区域范围及所应具备的条件,做到既加强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又扎密扎牢疫情防控安全网。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散等群体性活动,对办理安葬(放)的逝者亲属采取限时段、限人数措施。对相对封闭且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各类骨灰楼堂,可不开放或延后开放,由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采取适当方式代为统一祭扫。不具备现场祭扫条件的城镇公墓要进行封闭式管理,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通知》强调,开展现场祭扫的殡葬服务机构,要科学合理设置祭扫场所承载量,限制祭扫人数,采取电话或网络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实行分时段、问隔性祭扫并限定祭扫时间;要强化殡葬服务场所入口的引导管理,防止人员聚集,凡进入人员应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不具备现场祭扫条件的地区和殡葬服务机构,要拓展服务渠道提供更加便民可及的殡葬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尽可能提供网络祭扫、代为祭扫敬献鲜花等替代性服务,更好地满足亲属悼念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需求。
《通知》要求,要全面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设备进行“三个必查”,从源头上消除火灾、踩踏、坍塌等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配备完善消防器具,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严格火源管控,严禁明火、抽烟或者燃放烟花爆竹,慎防因使用酒精消毒引发火灾事故。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的,依法予以处置。
《通知》强调,要充分利用传统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采取公告、倡议书、公益短信等形式,及时广泛、科学规范发布信息,广泛宣传当地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政策措施,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愿选择非实地祭扫或延期祭扫。深入挖掘清明节慎终追远、家风传承、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文化内涵,积极倡导群众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疫情结束后再进行现场祭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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