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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化县总医院葛藤人才奖励申报名单公示

2023
12/18
16:39

根据《宁化县“葛藤人才行动”实施方案》(宁委办〔2021〕18号)精神,现将申请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化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科反映,联系电话:0598-6827899。

 

序号

申报单位

(人员)

申报项目

申报材料明细

(按胶装材料目录顺序填写)

协审

情况

备注

(需要说明的情况)

1

王政东、张国裕、黄燕琴

依据《宁化县“葛藤人才行动”实施方案》(宁委办〔2021〕18号):对新引进的临床医学类专业人才,签订10年聘用合同的,在院工作期间分别给予博士(或正高级职称)、西医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中医类硕士和“双一流”(含原“985”、“211”)本科生、福建医科大学本科生每月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安家补助,连续发放10年。

1.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4.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书)复印件。

经审,符合申报条件

王政东,中医类硕士;

张国裕、黄燕琴,福建医科大学本科生,已签订补充协议书承诺服务十年。

2

张美华、罗丽颖、翁冬梅、张叶平、李春妮、毛承珠、罗甜丝、付观英、张广鸿、马浩宝、陈少峰、余佳铭、张予琼、曾思怡、巫俊贤、巫晨阳、曾罗涛

依据《宁化县“葛藤人才行动”实施方案》(宁委办〔2021〕18号):对新引进除以上医学院校外的本科临床医学类、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学专业毕业生,签订5年聘用合同的,在院工作期间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5年。

1.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书)复印件。

经审,符合申报条件


3

吴榕彬、赖玉莲、邱英杰、黄望成、邱声财、雷海清、

张国裕、翁冬梅、毛承珠、曾文娟、陈翠玲、张予琼、曾思怡、巫俊贤

依据《宁化县“葛藤人才行动”实施方案》(宁委办〔2021〕18号):对我县生源或户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聘用到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双一流”(含原“985”、“211”)院校、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应往届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签订最低5年服务协议,除享受引进人才政策外,再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生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5年。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2.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书)复印件。

经审,符合申报条件


4

李玉清、邱鲜凡张清、范仁岐

依据《宁化县“葛藤人才行动”实施方案》(宁委办〔2021〕18号):对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在医疗一线岗位从医期间给予每月600元生活补助,基层正高级职称减半补助。

1.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职称证复印件;

4.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经审,符合申报条件

李玉清、邱鲜凡、张清,正高级职称;范仁岐,基层正高级职称。

5

巫秀华雷赛花徐振晖张广珍江润鸿曹晓敏赖子炀张海燕陈美灵范思婕李丽玲李水秀王玮王展鹏巫圣炜徐茂盛张贵城张鑫张杰黎闰华黄恩泉郭莉莉

廖雄根

 

依据《宁化县“葛藤人才行动”实施方案》(宁委办〔2021〕18号):加大医学专业定向委培力度,给予委培生全额学费补助,委培生在规范化培训期间给予每月300元生活补助,正式上岗后给予每月5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5年。

1.委培协议复印件;

2.规培生名单;

3.规培协议复印件。

经审,符合申报条件


 

                                                                        宁化县总医院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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