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乡科级领导职位空缺公告
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
关于科级领导职位空缺并接受初始提名的公告
为了落实广大党员、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县近期拟调配的空缺科级领导职位进行公告,并接受全县各级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名推荐合适人选。
一、空缺职位(共23个)
㈠正科级职位(1个)
事业单位:
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㈡副科级职位(22个)
1、公务员单位:
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县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副主任;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共青团宁化县委员会副书记;
统计局副局长;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公安局副政委;
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
公安局看守所所长;
公安局看守所教导员;
公安局拘留所所长;
人事局副局长;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县政府驻厦门办事处主任。
2、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3、企事业单位:
物资总公司副经理;
妇幼保健院院长;
寨头里水库管理处主任。
[nextpage]
二、提名人选的条件和资格
1、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所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2、可以提名提拔人选,也可以提名平级交流人选。提名公务员单位职务人选须具备公务员身份,提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职务人选须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3、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提名正科级职位人选应担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名副科级职位人选应担任股级职务两年以上或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
5、提名团县委副书记职位人选年龄应不满28周岁,提名公安局职位人选须为人民警察,提名妇幼保健院院长职位人选应具备中级以上医疗专业技术职称。
三、提名方式
本次空缺职位采取基层组织提名、干部个人提名的方式进行。
1、基层组织提名:
基层组织就本单位本系统空缺的领导职位,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后,向县委组织部提名推荐本单位本系统的人选,要求负责任地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表》,说明理由和任职意向,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字。此外,还可以根据岗位需要和干部适岗情况提名其他单位空缺职位人选。
2、个人提名:
个人提名包括领导干部个人提名和个人自荐。
领导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提名推荐人选时,要求负责任地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表》并署名,说明理由和任职意向,并说明与被提名人的关系;党员干部本人可根据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向县委组织部自荐提名。
四、提名结果运用
初始提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9日,《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表》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在提名期间,领导干部如因公外出,县委组织部可接受电话提名(电话号码:6836422)。领导干部回宁后,应补办提名手续。
初始提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根据提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和资格条件审查,并按规定程序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后,确定考察对象。
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
2010年6月30日
[nextpage]
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表(基层组织提名)
提名 人选 | 性 别 | 出生年月( 岁) | ( 岁) | |||||
民 族 | 入 党 时 间 | 参加工 作时间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健康状况 | |||||||
专业技 术职务 | 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提 名 职位 | ||||||||
提 名 理 由 | ||||||||
基层组织提名 | 经 年 月 日, 会议研究,拟 提名 同志为 人选。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表(个人提名)
提名 人选 | 性 别 | 出生年月( 岁) | ( 岁) | |||||
民 族 | 入 党 时 间 | 参加工 作时间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健康状况 | |||||||
专业技 术职务 | 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提 名 职位 | ||||||||
提 名 理 由 | ||||||||
个 人 提 名 | 提名人单位及职务: 与被提名人关系: 提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上一篇:关于开展抗洪救灾捐赠活动的紧急通知[ 06-28 ]
- 下一篇:关于深入做好我县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宣传报道方案[ 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