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做好我县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宣传报道方案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
宁委宣〔2010〕13号
关于深入做好我县抗灾救灾
和恢复重建工作的宣传报道方案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各单位:
目前,我县抗灾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在有序有效展开,为深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根据明委宣明电[2010]11号和县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宣传报道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孙春兰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县工作部署要求,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宣传我县抗洪救灾、灾后重建的情况,突出报道反映受灾程度,反映各级党委政府靠前指挥、科学抗灾、成效显著的情况,反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为我县夺取抗洪救灾工作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面胜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报道安排
(一)县新闻中心
1、继续组织先进典型报道。进一步办好“创先争优—抗灾先锋谱”重点专栏,大力宣传先进事迹,突出报道抗灾救灾中的共产党员风采和抗灾救灾的先进典型、抗灾救灾功臣的英雄事迹,弘扬伟大的抗洪救灾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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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做好灾后重建报道。充分报道县委、县政府以及各地各部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报道广大人民群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积极投身重建工作,报道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先进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3、继续做好加快发展报道。开辟“一手抓加快发展一手抓恢复重建”专栏,在继续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宣传报道的同时,坚持把抗灾救灾、灾后重建的宣传报道与我县各部门加快“四地建设”的宣传报道结合起来,做到抗灾救灾、灾后重建的宣传与加快发展的宣传“两手抓”。
(二)宁化电视台
1、做好动态性新闻报道。加大动态性新闻报道力度,报道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和组织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报道我县民政、交通、烟草、卫生、水利、电力、电信等部门采取措施,恢复受灾设施,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报道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关心灾区、支援灾区,与灾区人民一道抗灾救灾、重建家园的实际行动。
2、加强先进性典型报道。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继续推出《创先争优—抗洪救灾先锋谱》专栏,深入挖掘在抗洪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传在重建家园中自力更生、自救互救的好人好事、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3、继续做好加快发展报道。开辟“一手抓加快发展一手抓恢复重建”专栏,在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宣传报道的同时,坚持把抗灾救灾、灾后重建的宣传报道与我县各部门加快“四地建设”宣传报道结合起来,为我县抗灾救灾、灾后重建和加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在加强县内新闻宣传报道的同时,县广电局、县新闻中心要进一步加强通联工作,及时向中央和省、市主要媒体组稿送稿,努力使我县受灾情况和受灾程度、各级各部门科学抗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情况、在抗灾救灾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得到全面宣传与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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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广电局、县新闻中心要深刻领会孙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县部署要求,积极做好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在第一时间报道县委、县政府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各项举措和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宣传报道。要积极组织记者深入到受灾最严重的地方,深入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第一线,深入采访,挖掘典型。要从灾情、救灾、重建等方面,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地进行深度报道。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市媒体的沟通对接,努力争取更多的指导和支持。
2、强化联系,拓宽渠道。县广电局、县新闻中心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和县各级各部门沟通联系,从中发现新闻线索并做好采访宣传报道工作。各乡镇党委、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新闻敏感性,协助县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本党委、本部门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先进事迹向县广电局、县新闻中心进行反馈,并为记者采访宣传提供素材和各项便利。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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