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南大街步行街管理办法出台
2014
04/26
08:16
宁化县新闻中心
4月22日,宁化县人民政府下发《南大街步行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5月1日起,该县对南大街步行街(南大街宁化宾馆至县电信局大楼)全路段全天候实施该《办法》。
《办法》规定,步行街内住户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凭南大街商业步行街管理办公室核发的通行牌挂牌出入。未挂通行牌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得出入步行街,统一有序停放于南北入口。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银行解款车等特种车辆可随时进出步行街。载货车辆用正三轮摩托车、脚踏三轮车和人力板车,时间限定为上午9:00以前和晚上21:00以后;店面装修等建筑材料、废弃物限定在晚上22:00后用正三轮摩托车或人力车运输。步行街内发生红白喜事、火情、灾情、病患等特殊情况需车辆出入的,及时联系管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商业步行街管理办公室予以劝阻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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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 鸣】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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