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残疾丈夫闹离婚智障妻子获补偿
2010
09/29
07:01
县人民法院
劝和不劝离,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还是多次找到张某进行说服劝解,希望撤回起诉,与被告共同生活,无奈张某离婚态度坚决。
经过多次调查、调解,承办法官认为:“案件要圆满解决,关键在于解决离婚后罗某的生活问题。”
张某虽然残疾,父母家境却相对富裕,双方离婚,适当的给予罗某一定的经济补偿,作为日后生活费用,在情理、法理之中。
经过办案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最终张某父母同意补偿被告1.5万元生活困难补助款,原被告离婚,罗某父母也愿意履行对被告的抚养义务,一场特殊的离婚纠纷得以巧妙化解。(范良勇刘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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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良勇 刘新星】 【责任编辑:张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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