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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推进文物保护工作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推进文物保护工作

  宁化是中央苏区核心区、红军长征出发地,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红色文化资源丰富。2019年3月,宁化县列入国家公布的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原中央苏区片)分县名单;目前,普查到的革命遗址遗迹94处,其中,省级文保单位14处20个点,县级文保单位13处14个点。此外,宁化县革命纪念馆馆藏有包括国家一级文物《中国工农红军军用号谱》在内的1599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

  近年,宁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红色遗址文化的保护利用工作,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文物保护工作。

  一、坚持高位推动,完善红色文化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县中央苏区工作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任副组长,主抓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协调解决中央老区苏区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集中力量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成立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县文保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具体负责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的重大项目实施和革命文物保护及红色文化宣传工作。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大幅度增加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工作经费,2020年安排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大项目建设资金近亿元。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文物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就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创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比如“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爱惜历史文化遗产”、“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这些重要论述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关于文化传承、文物保护的理论观点和战略思考,深刻指明了做好文化文物工作的努力方向和责任使命。我们要准确把握新时期文物工作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文化传承和文物保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重视加强文物保护也是文化自信的基本保障。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离不开文物资源的支撑。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弥足珍贵的文化资源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宝贵资源和重要依托。

  三、强化措施,依法管理,全力抓好文物保护工作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重在依法管理。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贯彻为重点,不断探索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的新措施、新办法,制订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网络,切实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一)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0年)的意见》、《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是我县新时期文物工作的依据和准则。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这些文物保护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文物工作的重点,充分运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大张旗鼓地开展多层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公民文物保护意识。文化部门和文博单位,要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学习班进行深入学习,对照研究实际工作中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使文物工作者精通《文物保护法》,在提高业务素养的同时,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带头学好文物法律法规,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切实承担好应尽的法律责任。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在全县上下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为文物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科学管理,全力以赴抓好文物安全防范工作。我县文物点多、面广、线长,保护任务十分艰巨。前些年也发生过古墓葬被盗、古建筑被烧、古遗址被毁的事件,文物安全保护的形势日益严峻。全县上下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文物、公安等部门要随时绷紧文物安全工作这根弦,紧抓不放,切实担负起打击文物犯罪、保护人类遗产的神圣使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和县文物、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制度,深挖细查和排除安全隐患,尽快配备完善防火防盗等安全监控设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对重要文物、重要部位,要严格安全守卫和巡查、检查制度,制订完善应急预案,严密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增强安全力量,切实保证文物安全。二是做好保护规划工作。要加强规划,全力推进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编制及工程实施。从2018年起,大部分乡镇都编制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方案,这些经审批通过的方案正分阶段的得到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支持,今年已获得近1600万的资金支持。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通过责任逐级分解、压力逐级传导,确保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落实。要重点抓好县、乡镇、村和文物管理人员四级保护网络的建立健全工作。2018年县政府与各乡缜签订了文物保护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级的保护责任与义务。责任书仅仅是一种手段,目的是通过这种形式实现文物的有效保护。各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要作为本辖区内文物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委会主任要作为该村区域内文物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各文物保护单位的文保专管员(协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当地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下,切实把保护文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今后凡是哪个地区出现文物破坏或者保护不力的事件,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追究第一责任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三)抓好项目,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及展示利用工作。做好项目建设,以项目带动文物保护工作。我们要在保护文物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方式创造经济和社会效益,形成文物价值展示和加强文物保护的投入良性循环。当前,我县正在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宁化段)建设,共编制35个项目,投资概算44亿元,目前,已启动22个项目。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革命文物的保护为基础,在有效管控的基础上推进文旅整合、实施配套工程。

  (四)加强培养,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物工作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物工作队伍,是做好文物工作的关键。这只队伍,不仅仅指文物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包括我们各乡镇的文化专干、文物保护员(协管员)。文物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这只队伍所必须具有的专业性,各级各部门要从提高保护管理水平的角度,加大文物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真正建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专业性队伍。各乡镇的文化专干,必须熟习了解本地文物情况;聘请的文物保护员(协管员),必须是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踏实肯干、热爱文物工作的人员。

  四、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文物是一笔可贵的资源,其本身所具有的文化教育作用、鉴古知今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为文物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了广阔的前景。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是一个有机整体,没有保护的开发是没有根基的开发,没有开发的保护是没有可持续的保护。在处理好文物保护和建设、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利用的关系上,我们必须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以保护促利用、以利用促发展”的原则,走出一条保护管理法制化、资源利用规范化的新路。

  (一)合理开展文物利用。要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不断提升文博事业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功能。深化社会教育服务功能,通过主题和特色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提升收藏管理、研究、展示和宣教等功能,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展览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发挥博物馆、纪念馆在弘扬爱国主义、传播优秀文化的重要作用,培育富有特色的博物馆社会教育品牌。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与学校、乡镇、社区、企业部队等开展共建共享。拓宽交流渠道。深入挖掘我县革命文物、涉台文物、乡土建筑等特色资源,拓展文化视角,充实文化内涵,通过创新展示方式和引进交互模式,讲好宁化故事,传承好宁化历史;紧密文物保护单位、纪念馆(博物馆)与学校、乡镇、社区、企业、部队等重点单位的联系,实现共建共享。

  (二)要统筹文物经济社会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统筹协调好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关系。一是加强保护。在经济建设开发中发现文物,要立即进行反复论证,制定保护措施,进行严格审批,坚持做到“有文物的土地不开发,有文物的土地建设中要避免破坏文物”,妥善处理旅游开发建设活动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城乡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等。二是规范程序。严格遵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做好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履行报批手续,积极配合大型工程建设进行的考古勘探、发掘工作。严格对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涉及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等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扎实做好文物基础性保护工作。三是推动发展。要创新发展途径,与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以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小吃文化为支撑的体验旅游、研学旅行和传统村落休闲旅游线路,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旅游品牌,将丰厚的文物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发展优势。
课题调研组成员表


    责任领导 吴景标
    组成人员 邱明华 黄为民 袁煜泽
    主  笔 黄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