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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林权证[阅读数:64]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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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衍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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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曹坊宝丰村人,前几年说有新的林权证,农民承包的土地有了林权证是好事,没想到新林权证把承包地给调包了,我村有5家承包地有调包了,听说给村委卖了.同村委沟通了几年了,还没解决,故希望有关政府部门来帮忙解决,谢谢!


2010-09-13
主题:希望各有关单位都...[阅读数:50]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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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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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城建局对民意直通车栏目中群众反映的问题都一一进行回答,且回答是切合实际的,有理有据。这样的态度就是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我觉得如果全县单位都象吴局长和她的发言人一样务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一说一,给群众一个说法,那群众也是会理解的,这样是不是也少了许多上访事件的发生?是不是少了许多对政府的责骂?

    请大家为吴局长鼓掌!

 


2010-09-13
主题:宁化县城建局关于...[阅读数:53]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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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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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生活垃圾处理费问题  

(一)征收依据: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024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工作的补充通知》(闽政办【200418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推进水价综合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5136号)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化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2006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006815日 我县举行了听证会,于 2006121日 正式开征生活处理费。  

(二)征收主体:县城建局是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单位,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监督。  

(三)征收对象:城区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工具)、个体经营者(含临时摊点)、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  

(四)征收标准:城区范围内的所有住户按每月每户9元收取。  

(五)征收方式:县城建成区的居民户、农民户的垃圾处理费委托县自来水公司在收取水费时前置收取。  

(六)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等费用。  

我县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情况:我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位于宁化县城南乡鱼龙横坑,设计总规模150/日,总投资3485万元,占地 9.2053公顷 ,填埋库区容积74.12万立方米,使用年限20年。  

1、垃圾处理厂工程。于20069月由政府投资开工建设,在完成场地整治、截洪沟工程、道路工程,垃圾坝、防渗工程及地下水导排系统、污水调节池、导气石垄工程、污水处理房等土建工程、综合楼及机修车间、地磅房及大门值班室,进场道路、水电等工程后(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由于建设资金困难,20088月,与福建汇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转让特许经营权30年,并由福建汇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后续渗滤液处理工程等项目,2008年底,一期工程投入使用。  

2、城区垃圾收集系统建设。争取国债项目资金700万元,现垃圾运输车辆基本配备完毕,新建的中环桥垃圾收集站和改造的北山公园、一中、农贸市场收集站已投入使用,307线垃圾中转站和中环北路收集站预计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二、有关污水处理费问题  

(一)征收依据: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的补充通知》(闽政【20031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的补充意见》(闽政办【200296号)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化县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2006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006815日 我县举行了听证会,于 2006121日 正式开征污水处理费。  

(二)征收主体: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征收主体,并委托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对市政用水户和城区具有自备水源的用水户进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征收对象: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对象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排水户。  

(四)征收标准及计费方法:  

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实际用水量计征。 生活污水按每吨 0.80元的标准不分行业、分步实施开征。在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开工前按实际用水量0.4元/吨的标准收取,项目开工后按0.8元/吨的标准收取。  

1、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单位(酿造、罐头、饮料等生产企业),其污水处理费的计费量以总用水量扣减产品含水量后计算,有污水排放计量装置的按实际污水排放量征收。  

2、排污企业排水水质不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除缴纳污水处理费外,还应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排污费。  

3、排放工业废水为主的排水户,工业废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污水无论是否经过处理和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三级),均应按规定标准缴纳污水处理费。  

监测结果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的,按照规定标准的50%缴纳污水处理费。  

监测结果超过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三级标准的,且污水处理厂能够接纳的,除按规定标准缴纳污水处理费外,超标部分必须按其排水量超标准污染因子的量,缴纳超标污水处理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  

4、使用自备水源的排水户已装计量装置,按实际用水量和规定标准缴纳污水处理费。未装计量装置或不能准确计量的,按设计生产能力的污水排放量计征。  

(五)征收方式:污水处理费征收数额确定后,由委托的县自来水公司向排水户送达缴纳污水处理费通知单。  

使用自备水源的排水户应在接到缴纳污水处理费通知单之日起七日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污水处理费;使用自来水的排水户,污水处理费随自来水水费一并征收。  

(六)污水处理费列入污水处理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专项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我县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污水处理项目地处宁化县城南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为6464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厂区为3310万元,以BOT模式投资建设;管网工程为3154万元,由政府投资建设。  

1、污水处理厂。工程于 20081225日 开工建设,工程于 20091226日 通水试运行, 2010625日 竣工验收。污水处理后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  

2、管网工程。管网设计总长 15.9公里 (其中污水截流干管 11.1公里 ,城区补充配套支干管及小区配套管网4.8公里),设中途提升泵站一座,沿河道铺设。  

工程于 2009720日 开工建设,  2009年12月26 试通水,一标段工程于 201024日 竣工验收,二标段工程于 2010717日 竣工验收。现已铺设 17.3公里 (其中污水截流干管 10.8公里  ,结合路网建设 6.5公里 )。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约 40公里 ,工程造价约10000万元,我县将根据城区建设的需要分期配套建设。  

三、关于环卫工人将垃圾倒入河流的问题  

我局将按照环卫保洁规定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环卫保洁工人的培训、教育,加大一级环卫保洁的督查,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经查属实的,予以清退。  

我局真诚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发现违规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投诉电话:城建局办公室  6823260  

环卫站办公室  6823895  

   

   

   

   


2010-09-13
主题:五加山的路啊,难走[阅读数:44]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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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才不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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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的规划是否重点在于中环路以南,老城区没有建设价值了吧,象五加山那路,那是通往生命之路----宁化县医院在那,倘若有的病人,本来有救 的,就在这里颠簸几下,可能就那么巧,没救了,这个责任,请问谁来负责呀。还有东门的路呀。修了九个多月了吗,要不要再等刘市长回来才突击修通呀。那西门的路呀就更不用说啦。
2010-09-13
主题:对宁化教育系统普...[阅读数:48]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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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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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不知您对普教员制度是否满意?请留言。
2010-09-11
主题:教育系统十佳怎么...[阅读数:52]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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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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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教育系统十佳评选在我们心目中很神圣,可是结果让我们很恶心!有的人教学成绩不怎么样就是十佳教师,有的人才当了几年班主任就是十佳班主任。我们就不明白了,曾杨明他怎么就没有呀?是不想和他们为伍吧!
2010-09-10
主题:管一管逆向行驶[阅读数:51]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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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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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路(红绿灯--南门加油站环岛)路段和松树园--双茶亭路段本应该是双向行驶的车道,经常有逆向行驶的车辆,红绿灯处右转车道也经常有逆向行驶的车辆,红绿灯的交通协管员也只是管管闯红灯的车辆和行人,不管右转车道的逆向行驶的车辆,希望相关部门管一管逆向行驶的车辆。另外,在该路段应设立调头标志和加宽调头处的路口。


2010-09-08
主题:宁化的赌博之风什...[阅读数:43]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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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sasoi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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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化的赌博之风什么时候有没有人能管管 多少人放高利贷 多少人受害,多少家庭因为这样无辜的人受害,你们这些吃公饭的都在干什么呢啊, 如果一直这样 我会去搜集一些证据,直接交到省市去,看看你们是不是合格的官员
2010-09-06
主题:自来水安装[阅读数:71]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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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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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西大路(县消防大队附近),能不能在县自来水公司开户啊?如果可以,如何办理开户手续?
2010-09-06
主题:城皇岭到瓦庄的公...[阅读数:53]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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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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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皇岭到瓦庄的公路何时修。。请有关领导来回答
2010-09-06
主题:这条路没人管吗?[阅读数:48]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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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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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幼儿园吊桥至东风小学这段路是不是没人管呢?一下雨老百姓们就不知道要如何来走这段路,07年就听说文件已经下来了,可是至今没点动静。

      下雨天那路哪能走啊,一年四季就不曾干过,大小车辆也往那儿走,压坏了路面,积压的水经常溅得满身都是,多少小孩在这条路上没少跌倒过,而且东风小学的学生们和卫校的学生们每天必须走这条路,老百姓们也上访了几次了,也没经关部门重视。

      希望在这能得到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早日为老百姓们解决这一大困扰。


2010-09-04
主题:五家山那段坡,那...[阅读数:48]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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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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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山那段坡,那是通往医院的生命路,何时能修一修,如果说有规划其他线路,也应该早出台,让市民了解情况!!!
2010-09-01
主题:斩断伸向教育的黑...[阅读数:52]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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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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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此特别敏感,从来就是置若罔闻,原因可能有几点:1、此腐败非宁化官员首创,许多省市都有,就算城门失火,也殃及不了池鱼,持观望态度。2:影响已经造成,想挽回,无奈是厚积难返,政府骑虎难下。3:许多市民的孩子就读于城东中学,对孩子的期望过高,想在城东问题上做文章,怕影响孩子的学业,所以,许多人保持沉默,小市民的心理作祟,恰恰助长了政府的歪风邪气。4:截至目前,未引起政府官员高度重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城东中学的办学已经是违反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法》,对公立学校漠然视之,通过降低一中录取分数线的荒唐之举来达到招生要求,已经是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背道而驰,这哪里能体现教育的公平公正,公然和教育部出台的一些文件抵触,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是政府努力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机制,所谓的大同也就是和谐,从这点上,在总书记呼吁营造和谐社会的今天,恰恰是宁化政府某些官员和奸商让这个社会不和谐
2010-09-01
主题:社会抚养费问题[阅读数:62]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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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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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宁化县计划生育局:

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抚养费怎样理解,条例第39条规定: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按这条例规定,多生一个按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收入的2-3倍,但宁化为什么的数字远高于这,说什么按夫妻双方的收入,这条例应不是这样理解,不知是否还有其他法律依据?


2010-08-31
主题:事业干部工资何时可加[阅读数:42]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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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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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资改革已过两载,但事业干部工资至今仍无人问津,难到这就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公务员是人,我们事业人员也是人呀!我们也有父母儿女,我们也得养家糊口!这就是政府作风?难道这就不是民生工程?!
2010-08-30
主题:城皇岭到瓦庄的公...[阅读数:39]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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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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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皇岭到瓦庄的公路何时修。都烂成什么样了。。相关领导管一管呀
2010-08-30
主题:沿河两边每晚都太...[阅读数:40]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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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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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沿河两边每晚都太黑暗了,趁现在大干150天,要求点光明不过份吧??看看清流,看看宁化城东中学,夜景都很不错,实在是太美了,如果宁化沿河都能装上城东中学操场上的夜灯,那一定很美!!!!
2010-08-30
主题:宁化在线,别抢功啦![阅读数:40]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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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抢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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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南地北宁化人》摄制组是在宁化县委、县政府关心支持下,宁化县委宣传部指导下,由宁化县广电局、中国宁化在线策划成立的。——摘自宁化在线网站报道

 

真是笑话,宁化在线什么时候参与策划了?好像只是派了个人一起去吧?这也叫策划?


2010-08-29
主题:村村通工程实施了...[阅读数:41]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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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罗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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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领导,村村通建设已开展了好几年,可方田大罗圆坊至城郊乡洋屋甲的公路至今还是沙土路,坑坑洼洼,崎岖难行啊!还是路吗,不知是何原因?请相关领导责任人引起重视!
2010-08-28
主题:关于对宁化县和鸿...[阅读数:41]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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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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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宁化县和鸿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通报批评

     2010年8月19日下午,我局受理吴XX和伍XX投诉和宁化县鸿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和鸿公司作为承建单位将该工程转给无承包资质的个人陈XX,并在工资发放过程中没做好相应的监督义务,导致陈XX携款离开,工人吴XX和伍XX工资共计2700元没有发放,现在我局与该公司联系了解情况及协调过程中,态度恶劣,拒绝与我局劳动监察大队配合工作。现已经告知吴XX和伍XX想宁化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现特对宁化县鸿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提出通报批评!

                         

                                                                                                              宁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2010年8月26日

 


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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