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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翠华小区第三批租赁性住房申请报名配租的公告

2014
01/18
15:59

    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宁政文[2011]6号)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宁政文[201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报名配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10日。

    二、公租房报名地点

    申请公租房的六类对象分别到对应的报名受理单位报名,其中第一类新进就业大中专生到县公务员局报名;第二类外来务工人员到县人社局社保中心报名;第三类低收入城市住房困难居民到翠江镇报名;第四类特殊人才和突出贡献人员到县总工会报名;第五类城区从事非盈利性公共服务人员到县民政局报名;第六类城区失地农民到翠江镇、城郊乡、城南乡报名。各报名受理单位负责通知已经预登记申请对象。

    三、廉租房报名地点

    申请廉租房的对象翠江镇所属八个社区居委会。报名对象必须为2013年前已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的轮候对象。由翠江镇和所属八个社区居委会负责通知。

    申请报名对象经部门联合审查合格后,进入轮候,待有已验收的房源时,进行实物配租。

    附件:1、申请公租房材料及表格[点击此处下载]
          2、申请廉租房材料及表格[点击此处下载]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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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huj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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