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残工委主任李平生在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活动中的讲话
为配合三明市推进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推动残疾人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根据三明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指挥部有关通知精神,我县制定了《<三明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总体实施方案>宁化工作方案》。这是指导我县当前和今后残疾人工作的一个重要文件,对于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一、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构建“和谐宁化”,通过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全方位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实现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文明成果,切实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推动宁化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工作目标
争取用三年时间完成三明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任务,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达到中国残联规定的“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标准。
1、残疾人工作机制目标
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残疾人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思想重视、组织健全、工作支持、经费保证。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残疾人工作,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分管领导履行职责,对残疾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残疾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充分发挥残工委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增长逐年加大投入。
2、残疾人社会参与目标
广大残疾人积极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乐观进取,奋发向上,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效果好,影响大;残疾人的需求和呼声能够通过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得到反映,并能及时得到解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涌现出一批残疾人先进典型;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3、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
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体系。围绕2013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全面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加快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深入开展“光明行动”,打造白内障无障碍县。健全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普遍推广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进一步运用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完善聋儿及自闭症儿童康复工作体系。广泛开展智力残疾人、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和服务以及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网络健全并有效发挥作用,为残疾人普遍配用必需的用品用具,提供周到快捷的服务;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城乡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向纵深发展,残疾人康复工作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医疗救助和康复专项救助制度,确保困难残疾人得到医疗和康复救助。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4、残疾人教育工作目标
围绕残疾人“学有所教”,打造残疾人教育保障平台。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残疾儿童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残疾考生能够进入普通大专院校学习,着力推进智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形成残疾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教育体系。推进残疾人特殊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健全残疾青少年助学制度,确保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学有所教”。
5、残疾人就业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得到全面落实,个体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主创业得到有效扶持;福利企业进一步稳定发展;农村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得到全面的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健全,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为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资格鉴定提供补贴;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平台,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残疾人就业。盲人按摩事业有较大发展,经过培训的盲人按摩人员全部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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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残疾人扶贫工作目标
全县残疾人生活基本实现小康,多数残疾人居住条件和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县、乡政府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工作计划,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全力扶助贫困残疾人脱贫。加大小额扶贫贴息贷款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扶贫开发基地建设,扶持残疾人发展生产,确保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生活水平接近社会平均水平。实施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和安居工程,城区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按总建筑套数5%的比例专门用于解决城镇贫困残疾人的住房问题,确保贫困残疾人住有所居。
7、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目标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残疾人优先纳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以自愿为原则,通过单独立户列入低保;城乡无业、重残、一户多残和有特殊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得到特别扶助;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人的残疾人得到妥善安养;城镇残疾职工全部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类社会保险;农村残疾人全部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费由各级政府承担。为70周岁以下的持证残疾人提供疾病身故保险、意外身故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城乡广泛开展对残疾人的各种社会救助活动。
8、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目标
公共文化机构、公共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和优惠;县残疾人综合服务楼设立残疾人书屋,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服务;中小学校普遍开展关爱残疾人的公德教育;残疾人事业各个领域的工作和扶残助残、残疾人自强先进事迹得到广泛宣传;依托县残疾人文化体育培训中心,广泛开展群众性残疾人体育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优惠或免费服务,残疾人竞技体育达到较高水平。
9、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目标
残疾人事业纳入依法治理轨道,残疾人事业的法规体系完善,乡(镇)普遍制定扶助残疾人的规定,村规民约中有扶残助残的内容,各项法规政策和扶残规定得到全面落实;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普法规划;残疾人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发放残疾人《法律援助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开展无障碍建设,促进三明市2010年通过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考核验收。
10、残疾人组织建设目标
县、乡残联组织机构完善,机制健全,富有活力和效能;县、乡残联领导班子成为为公、勤政、团结、廉洁的领导集体,各级残疾人工作队伍成为忠实践行“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队伍;基层组织建设形成以县残联为主导、乡(镇)残联为骨干、村(居)残协为基础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和工作网络。县组建残疾人专门协会,做到有场所、有经费、有人员;县、乡(镇)残联全面实现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实现残联组织、工作队伍、服务内容向村(居)和残疾人家庭延伸的目标,把残疾人组织建在残疾人家门口,把优惠政策、服务内容送到残疾人家中。
11、社会环境目标
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把扶残助残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文明单位、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的评选标准;结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帮包带扶”等活动,广泛开展助残活动和宣传工作。
12、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目标
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建好用好县残疾人综合服务楼,完善残疾人的康复、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救助、文体活动等“七位一体”功能。加强综合服务设施的管理,确保人员、经费、设备等配备到位,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持续正常运行。
13、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目标
加强残联办公网络化、自动化建设,通过互联网实现与省、市残联网络连接;县残联建立办公局域网,并纳入政府网,实现与横向部门的政务联系,提高办公效率;县残联通过统计软件顺利完成统计数据的传输与汇总;乡(镇)残联配备电脑、打印机,接入互联网,建立残疾人电子信息档案,逐步实现办公网络化、自动化。
三、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成立三明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并做到层层动员、层层部署;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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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建阶段。认真对照“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方案;制定创建阶段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建立创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3、验收阶段。做好各类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接受省、市残工委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初审评估;迎接中残联和省残联的实地考核验收。
四、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明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宁化县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落实创建责任。分解“创城”目标责任制。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创建内容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将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3、保证创建经费。根据“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创建标准,逐年增加政府投入,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将创建工作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4、严格创建标准。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对照创建工作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确保通过创建的考核验收,全方位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5、营造舆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和其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创建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反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加强残疾人事业公益性宣传,努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6、建立督查机制。建立检查跟踪督办制度,将配合三明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督查项目,定期对创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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