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化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 (通
知)
宁委办〔2010〕40号
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化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
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宁化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化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我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计分办法
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三个部分:组织领导20分,工作实绩50分,保障措施30分,共计10个单项,分单项打分,累加各项得分即为总分。70分(不含70分)以下为不达标,70分~90分(不含90分)为达标,90分以上为优秀。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组织领导(20分)
1.乡镇、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10分);
2.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宁委办[2010]39号文件规定的职责分工,建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协调机构(10分)。
(二)工作实效(50分)
1.全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宣传活动2~3次,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科普宣传活动(10分);
2.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宁化”这个主题,组织开展科学培训、科普报告、科普讨论、科技咨询服务等活动3~5次(10分);
3.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力建设乡镇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户、农技协组织;科技示范村达30%,科技示范户达20%;农村科普活动站、宣传栏、宣传员建设(“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达到规定要求(10分);
4.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科学素质教育活动3~4天(10分);
5.每年向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科技致富信息3~5条;乡镇和县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撰写一篇以上专题调研文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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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30分)
l、制定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年终有总结、有考核、有奖惩制度(10分);
2.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规划和计划、精神文明建设及有关业绩考核内容(10分);
3.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10分)。
三、考核对象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直其他相关单位。
四、考核办法
(一)自查自评。各乡镇、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和目标考核计分标准进行自查和自评打分,并于每年11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评得分报送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协)。
(二)验收考评。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平时工作、信息交流和自查情况,于每年12月份对各乡镇、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县直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考核评分。
(三)汇总审评。由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评分和考评分进行汇总,按自评分和考评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各单位百分制考核最终分数,并一一提出审评意见报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结果运用。对各单位最终审评结果(最终得分)予以公示,并把审评结果作为对该单位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最终分数达90分以上(含90分)且通过审定的单位,由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
主题词:科普 考核 通知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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