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召开
7月27日,宁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廖祥初,副主任张清永、巫燕华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6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5年县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化县2026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经表决,因工作需要,
决定接受王克延辞去宁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吴东香辞去宁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张清永为宁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决定免去:
周子发的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周美华的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孙晓英的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雅婷为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东香为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因工作调整,
免去张永能的宁化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连剑飞的宁化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健蕾的宁化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周健蕾为宁化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福扬为宁化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江凡为宁化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廖祥初为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黄日福,县委常委、副县长伍毓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兰建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启城,县人民法院院长闫明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秀春,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候选人)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记者 夏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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