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7月29日,宁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廖祥初,副主任周文庆、张清永、王克延、吴东香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县级财政决算;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宁化县2025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审查批准了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监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本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宁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23人。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经表决,因工作调整,
决定接受刘琴梅辞去宁化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张祖禄的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邱加泉的宁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张嫦珠的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刘振杰的宁化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陈友发的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小铭的宁化县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程群锋为宁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吴荣煌为宁化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嫦珠为宁化县财政局局长;
饶志斌为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邱北苓为宁化县审计局局长;
雷富发为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运锦为宁化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因工作需要,
免去张海军的宁化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汤元辉为宁化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县委常委、副县长伍毓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兰建中,县人民法院院长闫明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秀春,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记者 夏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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