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依法强制拆除两处大型违法建筑
2014
12/26
07:45
宁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为维护宁化县土地和城市建设管理秩序,有效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12月24日上午,在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出动了200余名工作人员,2台大型挖掘机,对黄某某的腻子粉厂、养猪场,范某某的宁化县三宁石材厂等处4000余平方米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腾出土地使用面积约1.2万平方米。
据了解,违建当事人黄某某和范某某,未经有权机关审批擅自在城区垃圾压缩中转站东南侧建设建筑物,县住建局依法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但当事人黄某某、范某某在限改期限内未拆除违法建筑物。上述违法建筑物属于影响“三边三节点”整治的违建(山边、路边、水边,城市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和红木家具市场重点项目建设范围内,影响项目顺利进行的违法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决定对黄某某、范某某的违法建筑物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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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小敏】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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