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2010
12/01
07:41
宁化县新闻中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广电局局长池贤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务院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贯彻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与设施保护工作,为百姓提供高质量的广播电视网络服务奠定了基础,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宣传到位。会议建议,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入户率,满足广大城乡民居收看电视的需求。要加强部门协调,强化整体意识,树立管理、保护广电设施一盘棋的思想。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广告播放行为,切实净化荧屏。积极探讨,妥善解决乡镇广电站人员力量不足和无固定办公场所问题。尽快对《条例》中一些过时内容进行修订,促进广电事业在新形势下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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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林勇】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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