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家车乱停被消防车怼坏:车主无法索赔 或需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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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顶”车
法律专家怎么看
●在紧急的、真实救火事由的情况下,消防享有法律上的行政优益权
●行政法中还有一个比例原则,就是让损害最小化,要合乎比例
消防车出警途中擦挂违停私家车一事刷爆网络,叫好声一片。有网友表示,救火如救命,“该撞”;还有网友表示,“应该依法依规追究乱停放车主的责任”。
舆论普遍认为,消防的处理合情。今日,成都商报特邀专家从法律角度解析这一事件。
1、违停车辆是否应受处罚?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甘超英:车辆违停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受交管部门的处理。如果造成更大的损失,还可能会受治安处罚法的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违停本身要受处罚,如果造成救援延误,后果比较严重的话,就要按照情节加重的情况顶格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宋朝武:如果因为耽误公务的执行,造成人员伤亡,在这种情况下要承担过错责任,可以追究违停车辆因造成延误而导致的损失。
2、违停车辆受损可否要求赔付?
宋朝武:违章停车已经违反交通规则。如果不是为了救火而冲撞的话,应该要赔,但消防车是执行公务,是为了紧急避险,这种损害是属于无过失的。在这种情况中,不应当以救火的价值与车辆价值来衡量,因为救火足以构成紧急避险的理由。
甘超英:应该是可以。违停有专门的交规进行处理,但是车辆是合法的私人财产。消防车为救火顶开违停车辆,属于消防部门紧急避险的行为,但是紧急避险有一定条件,造成的损失不应该大于所维护的损失。应当按照比例原则处理,如果救火的价值比较大,就应当由救火部门和车主本人按比例共同承担责任。但无论如何,消防部门承担的责任是小部分。
熊文钊:这在法律上叫做行政优益权。在紧急的、真实的救火事由的情况下,是不构成行政赔偿的,因为没有行政违法性。车辆在违停的情况下是占了正常的通道,不具有正当性,而赔偿是指要有行政违法性,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赔偿是没有道理的。 行政法中还有一个比例原则,就是让损害最小化,要合乎比例。要考虑是否存在更加便捷的方式,是否可以采用推开车辆或其他可以取代的方式?
3、类似事件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熊文钊:车辆一般都会上强制保险,保险公司赔不赔,要看具体的保险条款,是否属于在不计免赔的保险范围内。成都商报记者 陈柳行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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