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四 第二章 生产关系变革
2010
01/12
17:24
《宁化县志》
“双田制”把全部耕地划分为口粮田和租赁田两类。
1987年冬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安远、水茜两个乡22个村试验推行“双田制”,试图使耕地逐步集中于种田能手,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以提高耕地的经济效益,使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
具体做法是,将集中连片各方面条件较好的田划为租赁田,其余为口粮田。
口粮田,按人均分,个人耕作期限为5~10年。负担条件:有按田亩平均负担全队全部耕地征购粮任务的;有负担口粮田本身征粮和购粮任务的;有只负担口粮田本身征粮任务的;有不负担任何任务的。
租赁田,承包期1~3年,承包户约占农户总数的30%,也有不到20%的,还有户户承包的。承包田块,有拈阄确定的,也有投标认定的。每户承包面积5~20亩,而来自建宁县的农民刘荣绪等两人在永跃村承包则达75亩。承包负担形式分三种:一、只交土地使用费,一般亩交70~80元,而投标承包的则高达140~176元;二、亩交稻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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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伍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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