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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法院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为震慑毒品犯罪,教育公民自觉远离毒品,宁化法院集中公开宣判3起毒品犯罪案件。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被告人翁科明拘役5个月,并处罚3000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世银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彬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近年来,宁化县毒品犯罪形势不容乐观,自2008年以来,宁化法院每年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平均达到10件以上。毒品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零星贩毒现象频繁,毒品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二是周边县城制毒犯罪向宁化县乡镇进行渗透,今天宣判的被告人翁科明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案件,就是长汀籍制造麻黄碱犯罪向我县曹坊镇滑石村渗透的典型;三是毒品过境犯罪案件开始出现。2014年11月3日下午,被告人熊佳伟驾驶小车携带984.2克甲基丙胺,从四川省古蔺县前往福建省莆田市,途径宁化县石壁镇被公安民警抓获,被告人熊佳伟非法持有甲基苯胺984.2克,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