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两学一做”专题研讨会召开

 
 
  会上,与会党员踊跃发言,围绕近期自学及集中学习谈了自己的感悟。钱锋结合《准则》《条例》学习情况指出,一是“国有常法,虽危不乱。”要把两项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从而知晓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增强党纪党规意识。二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把两项法规落实到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把严格执行党纪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标准。要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认真落实提醒谈话、函询诫勉制度,严肃查处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尽可能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三是“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组工干部要在落实《准则》和《条例》中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和打造“忠诚、担当、务实、廉洁”组工干部队伍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要认真遵守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倡导和践行公道正派,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宁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随后,与会人员还学习了省委书记尤权同志和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昌升同志在省委组织部机关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炎标同志在全市组织部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20条措施。(罗 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