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0期

2023年03月21日 11:14:38 点击数:

【宁化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2月10日    星期五

2023年第10期(总第757期)

【三天天气】

11日:阴,13/20℃

12日:小雨,15/25℃

13日,多云,7/21℃

【精彩导读】

◎深学争优 敢为争先 实干争效 | 宁化县“百日攻坚大会战”助推项目建设加速度

◎新春走基层 | 宁化供电人把服务送上门,保供电,助复工!

◎深学争优 敢为争先 实干争效 | 解码税惠“政”能量!宁化税务部门“春风行动”暖人心

【点读宁化】

◎深学争优 敢为争先 实干争效 | 宁化县“百日攻坚大会战”助推项目建设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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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开展重点项目“百日攻坚大会战”以来,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紧盯各重点攻坚项目,推动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去年,我县引入市级“百日攻坚大会战”项目10个,年度计划投资11.8亿,完成投资14.2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21.02%,超序时进度21.02个百分点。

https://mp.weixin.qq.com/s/OSKOXLKlVa08i2MiC_Dm0g

◎新春走基层 | 宁化供电人把服务送上门,保供电,助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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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当地企业实现“开门红”,宁化供电公司提前摸排当地企业恢复生产的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落实跟进服务措施,通过走现场、入企业等方式,详细了解供区企业用电困难,开展安全用电检查,“一对一”解决用电难题。

https://mp.weixin.qq.com/s/FfDKph9Xfh6NTlI077a4jQ

◎深学争优 敢为争先 实干争效 | 解码税惠“政”能量!宁化税务部门“春风行动”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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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办好惠企实事,支持辖区企业发展。连日来,宁化县税务部门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召开涉税服务机构座谈会和组织工作人员走进企业精准辅导等方式,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https://mp.weixin.qq.com/s/KcTgHUrPQku9unhpBIvXlg

【政民互动】

◎反映在宁化县养越南鸡,养多少需要办证 ?请有关部门给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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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的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4〕98号)文件第二章第六条规定:达到以下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畜禽标识代码(同畜禽养殖代码)。  畜禽规模养殖场:猪存栏25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蛋鸡存栏10000只以上;蛋鸭存栏2000只以上;兔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50000只以上;肉鸭年出栏2000只以上;鹅年出栏2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羊年出栏500只以上…… 根据上述规定,养殖肉鸡年出栏50000只以上,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同时,您在咨询中述及养殖的是“越南鸡”,在此温馨提醒您,若是从境外引入鸡种进入境内养殖,需要向省上农业部门办理入境审批手续。 若您需要了解更加详细的信息,欢迎致电0598-6821859咨询,也可直接到农业大楼三楼畜牧站咨询。 感谢您对宁化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

(来源 e三明)

【通知】

◎事关报税,6项“证明”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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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满五唯一”住房,申报免征个税;将房屋、土地从个人名下转至个体工商户名下,申报免征契税;取得特定用途车辆,申报免征车购税……3月1日起,这些税务证明事项将从“证明”改为“承诺”,使纳税人获得更多便利。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据了解,税务总局已于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企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提供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大幅减少了证明材料报送。

本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共有6项: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证明用途:纳税人取得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证明用途:城市公交企业取得公共汽电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专用车证。证明用途:防汛部门取得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提供防汛专用车证);森林消防部门取得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提供森林消防专用车证)。

——家庭成员信息证明。证明用途: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证明用途: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证明用途: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者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或者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证明”和“承诺”之间,应如何选?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可自愿选择。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不想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据介绍,纳税人对税务证明事项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可向税务机关索要纸质或下载电子形式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该文书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证明义务及证明内容、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纳税人在该文书第二部分“纳税人承诺”中勾选或简要填写必要的承诺内容,签字盖章确认即可。纳税人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温馨提示】

(责任编辑:邱婷婷 审核:伍建平 终审:俞祥波)更多精彩新闻请登陆宁化在线网站(http://www.zgnhzx.com)。您有任何建议或新闻线索,请拨打电话0598―6824298。您的手机需开通移动数据上网功能,才能正常阅读手机报。手机报每周两期,免费收阅。请及时删除已经阅读的彩信,以免手机内存不足,影响您接收新的彩信。欢迎关注宁化在线微信公众号、下载“智慧宁化”手机客户端或扫一扫以下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