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51期

2022年08月10日 10:22:04 点击数:

2022年7月19日    星期二

2022年第51期(总第705期)

【三天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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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导读】

◎如何落实基层慢病医防融合?宁化县总医院做了这些努力!

◎宁化儿童公园开园,孩子们都玩嗨了!

◎“战”高温!宁化电力工人坚守一线

【点读宁化】

◎如何落实基层慢病医防融合?宁化县总医院做了这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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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总医院的“强化慢病管理促进医防融合”案例曾入选“2020年全国紧密型县城医共体典型案例”,宁化扎实推进基层慢病医防融合,提升基层群众健康获得感。

https://mp.weixin.qq.com/s/_3xI8VUMehCpDbKDKBNJRw

◎宁化儿童公园开园,孩子们都玩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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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市重点建设项目宁化县儿童公园开园并举行开园仪式,吸引众多市民带着孩子前来游玩打卡。

https://mp.weixin.qq.com/s/9GUKB7kUx3vb8QbBNPEYlw

◎“战”高温!宁化电力工人坚守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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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以来,宁化供电公司共完成带电作业67次,其中抢修消缺11次,减少停电时户数2230小时,增供电量13.7万千瓦时,大幅度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安全可靠供电。

https://mp.weixin.qq.com/s/j4U7_LxD_RxLUQdFbD-Y8w

【政民互动】

◎咨询我在宁化县总院生的孩子出生证名字写错了,现在上户口名字对不上,医院也不让改,要找什么部门怎么处理?小孩子一定要跟父母姓氏一样吗?请有关部门给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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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公安局:

市民:

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闽公综〔2021〕275 号《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七十三条: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首次登记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者随母姓。非婚生育的子女,申报户口时随父亲姓氏的,还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司法鉴定书;无法确定生父或者生母的,姓氏应当随落户方姓氏。除姓氏外,名字用字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如有疑问请您直接拨打宁化县公安局翠江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0598-6829709咨询。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反映宁化二中初中部是否会撤销,请有关部门给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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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教育局:

市民朋友:您好!目前,我县尚未有对宁化二中撤销初中部的具体规划和安排。

(来源 e三明)

【公告】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征求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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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等有关规定,在开展前期调查、成本监审以及对比参照周边县(市、区)同级别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基础上,起草了《宁化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一)电子邮件反馈:13905983128@163.com;

(二)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宁化县城郊镇长征大道31号23楼),邮编:365400。

(三)联系人:张臻 0598-6629625。

附:《宁化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8日

附件

宁化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本调整方案拟于2022年秋季起执行,按学期收取,不分幼儿入园时间统一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各幼儿园应做好政策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8〕158号)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责任编辑:邱婷婷 审核:刘才恒 终审:伊仕鹏)更多精彩新闻请登陆宁化在线(http://www.zgnhzx.com)。您有任何建议或新闻线索,请拨打电话0598―6824298。您的手机需开通移动数据上网功能,才能正常阅读手机报。手机报每周两期,免费收阅。请及时删除已经阅读的彩信,以免手机内存不足,影响您接收新的彩信。欢迎关注宁化在线微信公众账号:zgnhzx或扫一扫以下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