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43期

2022年08月04日 09:39:18 点击数:

20226月21日    星期二

2022年第43期(总第697期)

【三天气】

22日:多云24/32

23日:多云25/36

24日:多云24/36

【精彩导读】

◎海创会:宁化特色展风采!

◎守护身体健康!宁化开展流感疫苗专场接种活动

◎三轮车整治,宁化各乡镇在行动!

【点读宁化】

◎海创会:宁化特色展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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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第二十届“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本次活动为期三天,宁化县分为“两米两茶一中药”为主题的特色现代农业展区和重点企业展示区的福建纳新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及产品,吸引了众多来宾驻足观看、互动交流。

https://mp.weixin.qq.com/s/LRdCqqs_ekt-OSEyH-tFvw

◎守护身体健康!宁化开展流感疫苗专场接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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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宁化县开展流感疫苗专场接种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筑牢健康屏障。

https://mp.weixin.qq.com/s/MEMugfzSxw5zYTTUpojfmA

◎三轮车整治,宁化各乡镇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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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轮车整治工作以来,宁化各乡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整治专班,发动镇村两级干部,全力全速落实。

https://mp.weixin.qq.com/s/o1blnR3bcYj4YK5xGpnmXA

政民互动

◎宁化载客三轮摩托报废是怎么补偿的,留着家用,不报废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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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城郊镇人民政府:

市民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宁化县城区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宁政办〔2022〕2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文件精神,我县决定全面依法取缔城区载客三轮车。对城区各类人力、电动、燃油载客三轮车进行补偿回收。车主在2022年7月10日前到县城区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指挥部指定地点办理回收手续的,县政府将予以适当补偿。2022年 7月10日以后不予回收,并依法处置。

回收报废补偿标准:按照车辆品牌价格和购买年限,以购车正式发票价格或平均价格为基数,按购买年限折旧计算,即正式发票价格或平均价格×折旧率=补偿回收金额。折旧率按购车时间每年递减20%(精确到月)计算,购车时间满5年及无法证明购买时间的车辆按每辆2000元补偿。人力三轮车每辆按500元补偿。

奖励办法

(一)2022年6月30日前(含30日)签订《三轮车回收报废协议书》,并上交三轮车的,给予奖励1000元。

(二)在2022年7月1日至7月5日内签订《三轮车回收报废协议书》,并上交三轮车的,给予奖励500元。

(三)在2022年7月6日至10日上交三轮车的,不予奖励。

(四)本奖励办法不适用人力三轮车。

感谢你对我镇城区载客三轮车整治工作的支持。

来源 e三明

公示

◎宁化县新引进省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面试报到补贴申报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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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化县“葛藤人才行动”实施方案》(宁委办〔2021〕18号)、《关于做好宁化县“葛藤人才行动”人才奖励申报的通知》(宁委人才办〔202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黄新颖等11位(名单附后)申报新引进省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面试报到补贴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98-682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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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化县委人才办

2022年6月20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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