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5期

2021年05月19日 11:08:08 点击数:

2021518    星期

2021年第35期(总第594期)

【三天气】

19日:多云,30/22℃

20日:小雨,28/22℃

21日:大雨转小雨,27/23℃

【精彩导读】

◎【产业突破年】基本完工!宁化文化新地标文昌阁项目最新进展

◎红色宁化,风景这边独好

◎宁化举行“南岭清秋·花漾上坪”自行车爬坡赛

【点读宁化】

◎【产业突破年】基本完工!宁化文化新地标文昌阁项目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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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在宁化客属文化交流中心后方的文昌阁项目建设现场,机械轰鸣,人声鼎沸。随着缆索吊机将主梁缓缓吊起并顺利安装到位至此,文昌阁项目建设主体基本完工。

https://mp.weixin.qq.com/s/-IXXJfxKJuUNVDxOmWdTJw

◎红色宁化,风景这边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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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百年党史,承红色精神。新时期的长征路如何走好?抓保护谈开发、讲故事塑品牌、红土地绿发展,从红旗漫卷到绿意盎然,宁化上下齐心协力描绘高质量发展的美好画卷。

http://www.zgnhzx.com/sitehtml/news/xwlm/2021/05/17/092525188982.html

◎宁化举行“南岭清秋·花漾上坪”自行车爬坡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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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南岭清秋·花漾上坪”爬坡赛暨宁化县城南镇商贸文旅系列活动在上坪村举行。来自县自行车协会的的近50名骑行爱好者竞技角逐,同享骑行快乐,共赏乡村风景。

http://www.zgnhzx.com/sitehtml/news/xwlm/2021/05/18/091638189003.html

政民互动

◎市民:请问宁化县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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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您好!您的诉求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工作的意见》(宁政办〔2021〕8号)和《 宁化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宁政〔2011〕6号)文件规定,我县公租房保障对象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具有本县城区(指40平方公里规划区,下同)居民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含3年)的无房家庭,家庭收入标准为低于上年度城镇低保收入标准3倍以内,至各村、居委会申请填表提交材料、会同乡(镇)初审及公示;

2、户口非本县城区(40平方公里规划区,下同)的无房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下(含2倍):

1)户口不限,但在城区工作并入编满1年的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至县组织部申请填表提交材料、初审及公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至县人社局申请填表提交材料、初审及公示;

2)户口不限,但在城区工作并连续缴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年(含4年)以上且申请时还在缴交的,企业未建职工宿舍或职工宿舍不足的外来务工人员,至县人社局申请填表提交材料、初审及公示;

3)户口不限,但在县民政局登记的非盈利社会组织工作满5年的住房困难群众,至县民政局申请填表提交材料、初审及公示;

4)按规定引进的经县级以上人事部门认定的专业人才和在本县城区工作的县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及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行业先进人物,至县总工会申请填表提交材料、初审及公示;

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局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598-6825227。

感谢您对我县住建工作的参与和支持!来源:e三明

公示公告

◎宁化县城市经营有限公司2021年招聘企业编制拟聘用人员补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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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宁化县城市经营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合同制人员通告》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协审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4日-2021年5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在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不得以任何方式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地址:宁化县南大街222号翠源大厦10-11层(福建省宁化县城市经营有限公司公共部)

联系电话:0598-6821299

福建省宁化县城市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温馨提示】

(责任编辑:邱水林 审核:刘才恒 终审:伊仕鹏)更多精彩新闻请登陆宁化在线(http://www.zgnhzx.com)。您有任何建议或新闻线索,请拨打电话0598―6824298。您的手机需开通移动数据上网功能,才能正常阅读手机报。手机报每周两期,免费收阅。请及时删除已经阅读的彩信,以免手机内存不足,影响您接收新的彩信。欢迎关注宁化在线微信公众账号:zgnhzx或扫一扫以下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