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2019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7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19〕20号)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如下:
一、补助对象、补助项目及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
2、补助项目:农产品加工企业当年购置及上一年度未补助设备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当年购置及上一年度未补助的设备给予重点支持。(企业购置设备发票时间为上年度申报截止日2018年8月12日至本申报指南公告发布日)。
3、补助标准: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7号)精神,按照“用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设备。以企业购置设备全额30%为上限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具体的补助标准由县级农业农村(扶贫)、财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确定补助方案。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若审核符合条件金额超过上级下达我县补助金额65万元时,按权数分配。并在宁化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补助方案(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文批复,并于15日内将批复情况上报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备案。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加工设备购置合同、汇款凭证、税务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
4、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附件);
项目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书面材料一式6份,并随附相关电子版资料。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8月9日- 8月18日(共10天)
联系人:王克灿
联系电话:0598-6605348
E-mail:nhnbwkh@163.com
附件: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附件
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 名称 |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法 定 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项 目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开户 银行 | 账 号 | 信用等级 | ||||||
企业 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集体企业 □民营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企业 | ||||||||
企业 类别 | □国家重点 □省级重点 □市级重点 | 企业类型 | □加工型 □混合型 | |||||
□省级农牧□省级水产 □省级林业 □其他 | ||||||||
企业概况及发展目标 | ||||||||
带动农户方式及情况 | 建立基地□ 订单□ 建立合作社□ 其他□ | |||||||
购置 设备 | ||||||||
企业盖章 | 县农业局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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