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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农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的公告

2018
07/13
11:40
宁化县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发展壮大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8〕198号)和《宁化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宁政办〔2015〕25号)文件精神,我县将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原则

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遵循公平、公开和农民自愿的原则。

二、认定对象

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技能,以农业(含农、林、牧、渔等,下同)为职业,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以及涉农专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创业者。

三、认定条件

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劳动力年龄内(18~60周岁),特殊情况可以延至65岁,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

(三)学历要求:初级新型职业农民,应具备相当于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中级新型职业农民,应具备相当于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高级新型职业农民,应具备大专或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有参加过五天以上(含5天)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五)在本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从事农业职业技能服务,收入主要来自农业,并能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生产。种植业方面,种植水稻面积30亩以上、茶叶面积15亩以上、果树面积30亩以上、蔬菜面积10亩以上、油茶面积50亩以上、薏米面积15亩以上、食用菌5万袋以上。畜禽水产养殖业方面,生猪年出栏100头以上(或能繁母猪存栏10头以上)、兔年出栏1000只以上、肉鸡肉鸭年出栏1000只以上、蛋鸡蛋鸭存栏500只以上、鹅年出栏5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20头以上、羊年出栏100头以上、水产养殖面积20亩以上的农业大户等。

四、认定程序

农民自愿向当地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宁化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附件),经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组织初审同意后,上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对评审通过的拟认定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予以公布。

五、申报材料

1.《宁化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培训证明、技术职称证书、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4、个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2张。

5.材料不齐全或填写不完整的,一律退回,不予认定。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到2018年9月15日止。

承办机构:宁化县农业局科教股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859415240 6833677

 


 

 

 

宁化县农业局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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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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