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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农业局关于2018年粮食产能区优质稻示范推广项目实施主体公开报名的公告

2018
04/13
16:37
  根据省农业厅的安排,2018年我县实施粮食产能区优质稻示范推广项目,下达项目资金70万元,建立高档优质稻品种展示示范片点7个,高档优质稻品种展示示范片面积2300亩。为更好地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主体承担粮食产能区项目,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根据示范辐射推广原则,为确保展示示范片点分布合理,确定水茜镇、中沙乡、城郊乡、泉上镇、曹坊镇、方田乡、济村乡等七个乡镇为2018年度高档优质稻展示示范乡镇。
本项目申报主体为:以上七个乡镇的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承担过相关展示示范项目的主体优先。
 
  二、实施内容
各项目点示范高档优质稻品种2个,面积 300-400亩;展示高档优质稻后备品种5-10个。每个展示示范片点做到统一品种、统一连片种植、统一供应良种、统一技术操作规程等;适时召开现场考察观摩会;开展高档优质稻绿色、高效栽培试验。通过抓好展示示范片点,做到抓重点促面上,抓示范促推广,促进高档优质稻新品种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促进优质稻产业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
 
  三、申报程序
 
  1、以上7个乡镇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本项目申报指南向县农业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应当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本项目。 
 
  2、县农业局组织有关农业专家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和实地考察,筛选比对,择优选择。每个项目乡镇确定一家拟实施该项目的主体对象在宁化在线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行文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3、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承担单位向县农业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局根据上级要求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并在宁化在线公示无异议后,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四、申报材料
 
  申报农业经营主体需报送项目申报表及其必要的附件,并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
 
  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
 
 
                               宁化县农业局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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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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