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局关于2017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审核结果的公示
2017
12/20
17:09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3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7〕56号)和《宁化县农业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2017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宁农〔2017〕92号)精神,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和购置的设备现场核实,现将企业申报项目审核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2017年12月20日-12月29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局、财政局反映。
监督电话:
农业局产业股: 0598-6658370
农业局纪检监察室:0598-6826021
财政局农业股: 0598-6821527
宁化县农业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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