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在线_客家祖地_中央苏区_黄慎故里_长征出发地_宁化新闻_宁化新闻中心_宁化_石壁

宁化县2017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17
08/08
17:15
  根据《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3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如下:
 
  一、补助对象、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
 
  2、补助项目:购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
 
  3、补助标准:以省切块下达我县资金(208万元)为补助总额,按各企业申报总额的权数进行分配,但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企业所购置的设备进项税额的50%。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向县农业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局会同财政局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并在宁化在线、宁化农业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补助方案(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由县农业局、财政局联文批复,并于15日内将批复情况上报设区市农业局、财政局和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加工设备购置合同、汇款凭证、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
 
  4、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附件);
 
  项目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书面材料一式6份,并随附相关电子版资料。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8月9日-8月31日
 
  联 系 人:张汉江
 
  联系电话:0598-6658370
 
  E-mail:nhnycyg@163.com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
【责任编辑:马威】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