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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财政局关于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宁化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告

2017
08/03
10:51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采取发布通告的形式向社会广泛征集宁化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凡符合政府采购专家条件者,可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中注册栏目的“评审专家注册”进行在线申请,原己加入政府采购评审的专家应重新归类并注册登记。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第(二)项,第(五)项所列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符合上述所列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在三明市政府采购网宁化县分网进行在线申报

(一)个人简历、本人签署的申请书和承诺书;

(二)学历学位、专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的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四)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五)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

(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职称专业或者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对照评审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申报评审专业。

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客观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的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申请政府采购专家资格的步骤

1、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注册栏目的“评审专家注册”,在线填写注册表。审核无误后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2、在己打印的(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个人情况信息表)注册表上签字盖章后,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工作证等复印件一并送到宁化县政府采购办(宁化县财政局九楼)。

3、评审专家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专业技术职称、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财政部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宁化县政府采购办初审,初核确认后报送三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按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598-6828491

 

 

 

                               宁化县财政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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