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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实施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新规

2014
06/23
07:57
福建烟草网

   6月16日,新修订的《宁化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以下简称《合理布局规定》)在宁化县政府网公告实施。


  与2011年相比,新修订的《合理布局规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特别场所范围进一步细化,主要体现在不受区域合理布局限制和不予设置零售点的场所,对不受区域合理布局限制区域的规定,新增“工业园厂(矿)区,明确界定了“有一定规模的工业园厂(矿)区”是指占地面积30亩或用工人数300人以上且只对内经营的场所,并由其所属厂(矿)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二是不予设置零售点的对象更加明确,对不予设置零售点的场所,将自动售货机(柜)列入其范围,填补了监管空白;对经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明确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是指农药、油漆、汽油、炸药、鞭炮等物品,消除了对该类申请户经营场所的争议。三是新区的规划可操作性更强,对新增区域零售点布局规划有较强可操作性,即对新增区域零售点布局规划,按商住200户(套)内的预设1户零售点,每增加200户增设1户零售点。


  《合理布局规定》修订过程中,该县局对全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现状进行了多次调研,并多次向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在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后最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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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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