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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五一”期间严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

2014
04/29
08:29
宁化县新闻中心

    “五一”将至,针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节日病”,4月28日,宁化县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车管理,严格公务经费使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当事人,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身作则,严格遵守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形成狠抓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要严格公车管理。“五一”期间,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制度,单位有车库或者固定停放点的,应在车库或固定停放点停放;单位没有车库或固定停放点的,应指定车辆停放地点。严格公车使用管理,“五一”期间确需使用公车的一律实行登记、报备制度,严禁公车外出旅游、接送亲友,严禁利用职便借用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车辆。


    通知指出,严格公款使用。“五一”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公务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款使用规定,严格公务经费支出。严禁党员干部公款宴请、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娱乐,严禁以各种借口接受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宴请、馈赠和铺张浪费、挥霍钱财。五一”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定点检查、现场督查、监控倒查等方式,加强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方面的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当事人,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刘才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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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才恒】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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