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2013年“大病救助”申请工作启动
记者从宁化县红十字会获悉,即日起,宁化县红十字会开始受理“2013年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到宁化红十字会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据介绍,申请大病救助的对象为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5.1分级中一级、二级者)、低收入家庭。救助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含门诊透析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
救助标准实行分类救助。对属于城乡低保对象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及革命“五老”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的申请人员实行差额累进救助。即:年度内患上述疾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为3—5万元部分(低保对象包括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为2万元—5万元),按10%给予人道救助;5万—10万元部分,按15%给予人道救助;10万元—20万元部分,按20%给予人道救助;20万元以上部分,按30%给予人道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1次,封顶为20万元。对属低收入家庭的申请人员实行分档次定额救助。凡年度内患受助疾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为10—15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定额人道救助0.5万元;15—2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定额人道救助0.8万元;2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定额人道救助1万元。
据了解,对于农村居民凡享受了政府单病种保障的11种疾病治疗政策(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宫颈癌、乳腺癌、尿毒症、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血友病)的,须从其住院医疗总费用中扣除政府单病种保障的实际补偿费用。
在申请方面,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及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红十字会领取申请表,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与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等。患政府单病种保障中的11种疾病的农村申请人需提供当地新农合管理中心打印的报销补偿费用结算表。对低收入家庭申请对象,实行分批审核报送办法。先由县级红十字对此类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审,报送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汇集材料并初审后,以每批不超过100份报送省大病救助办,省大病救助办对上报登记信息审核通过后,县红十字会再受理低收入家庭救助申请表。救助金将直接汇入受助人指定账户,并通过短信告知。
需要注意的是,住院医疗费用的计算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申请时,需要提供申请人本人姓名的存折复印件。(刘才恒 李丹媛)

- 上一篇:宁化翠华西路桥完成冲孔桩施工[ 11-20 ]
- 下一篇:宁化张仁镇入围11月中国好人榜候选人[ 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