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从5月31日10时至6月2日22时实行野外禁火
2011
06/01
07:00
宁化县森林防火办
宁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于5月30日17时发布《关于实行森林高火险期禁火的通知》,从5月31日10:00至6月2日22:00止,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通知》要求,各乡镇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增派巡山护林人员,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禁火情况,各乡镇要按规定于每日17:00前上报县森林防火办。
据县气象预报,未来几天,全县森林火险等级达4-5级。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丽勍】
- 上一篇:宁化三中校友巫国宝为母校捐资5万余元[ 06-01 ]
- 下一篇:宁师附小举行庆六一“童心向党”文艺汇演[ 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