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糖案”李锦莲20年后被释放:人自由心还没自由

二十出头的李春兰什么都不懂,东碰西碰,律师还是表哥帮她找的。朱中道接下这个案子后,第一时间邀请了老同学章一鹏共同代理。
1997年,章一鹏从公诉处处长任上退休,李锦莲案的公诉机关正是他此前供职的吉安地区检察院。
两位老律师在村里调查了几天,写成书面意见,交给市里县里几个相关部门,希望能引起重视,查清此案。
1999年7月6日,吉安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0年5月23日,省高院二审驳回李锦莲上诉,维持原判。
从上诉到二审,中间过了10个月,不过总算是有答复。而申诉没有期限。李春兰不知道,那会是如此漫长的一条路。
2000年8月初,李春兰带着小弟去北京申诉,住在地下招待所一个月,凡是她所知里有可能会管父亲案子的地方,都去了。弟弟天天跟着她跑,跑到两脚起泡,累了会闹脾气,李春兰就哄他,歇一下,再继续走。
有次距离目的地只有一站,她为了省一块钱走路过去,但没想到北京的一个站那么远,她顶着烈日感觉走了很久很久,好像一直走不到头。这样的感觉,在后来的十多年里,时常会浮现于她疲惫不堪的心上。
二审之后,家里的积蓄和借来的钱基本花光了,她开始到南昌打工,方便探监和到省高院申诉。每攒一点钱就到北京申诉,这些年去了多少次已记不清了。大多时候得到的回应最多是让她把材料放下,她心里也会好受一点,有的地方连材料都交不上去。
每次出门,她都会自带萝卜干,再买盒米饭或一个馒头,一顿就解决了。没钱住宾馆时,她会在火车站过夜,或者在人多的大街上溜达。有一次,她在北京把钱花光了,没钱买两百块的火车票,不得不逃票回家,提心吊胆十几个小时,躲在厕所里。
因经常旷工,她换工很频繁,最长的干了不到一年。有次她出门办事,没及时赶回来,老板当着别人的面骂她,骂得很难听,她低着头不吭声,不作任何解释,一回宿舍就哭了,好像长久积压的委屈一下涌了出来。
李春兰说自己从不跟人说申诉的事,包括亲戚。她曾跟亲戚借钱,没借到,便再没开过口。她向同学朋友几百几千地借,最少借过一百,至今欠了几十万没还上,有时也会被催。
此外还要照顾年迈的奶奶、供小弟上大学。
- 上一篇:网文“滴滴消失的第一夜”火了 网友怎么看?[ 09-11 ]
- 下一篇:虚构老将军养生基地专骗老年人 诈骗团伙63人被捕[ 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