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互联网法治建设

中国互联网建设需要走德治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道路。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互联网法治,是实现德法并治的互联网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

首先,互联网法治建设是在一个国家所特有的价值观引领之下进行的。互联网法治建设在价值追求上应倡导什么?反对什么?也就是说,什么是互联网法治建设的灵魂?这是互联网法治建设的重大前提。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中国互联网法治建设的灵魂所在。针对当前我国互联网法治建设重技术层面的法治体系架构而相对缺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灵魂的价值导向的现状,根据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2013)、《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2018)等文件精神,我们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并推进互联网法治建设。

其次,为加快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走“网络化”和“法治化”之路,即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网入法入规,融入互联网法治建设中。一方面,借助互联网的快速传播特性,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迅速占领互联网阵地,深入网络空间,在网络社会中发挥着凝聚共识、思想引领、价值引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作用。另一方面,借助互联网法治的制度支撑以及权威作用来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使互联网法律制度成为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与必由途径,彰显法律法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增强网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网生根。

最后,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互联网法治建设,应遵循“融入点、贯穿线和引领面”的思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权利和义务、权力和责任这两对关系点,贯穿于互联网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这一条法律运行线,引领社会呈现良好的互联网法治精神面貌。尤其注意的是,互联网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这一条法律运行线关乎着互联网法治建设的主要成效,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互联网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充分体现其引领作用。具体地说,在互联网立法中,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中,使互联网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和价值导向性结合起来;在互联网执法过程中,既坚持以法律手段协调社会矛盾,又做到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使网络治理的过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在互联网司法实践中做到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8年5月由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互联网法治建设提供了指导性的意见。

而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内容如何融入到互联网法治建设的角度来说,在最高层面上,国家应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主旋律来引领互联网法治建设方向,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在核心层面上,社会应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正能量来推动互联网法治建设实践,覆盖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主体。在基础层面上,公民应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观来进行互联网法治建设参与,提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私德。

法治与德治并举的新时代中国特色互联网法治建设,不仅推动着向网络强国迈进,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我国人民,使他们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也必将为全球互联网治理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造福世界各国人民。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角下的互联网法治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17AHJ00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介绍:马建青: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浙江大学研究基地,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美燕:博士,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讲师;高文苗:博士,浙江传媒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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