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征集意见超13万条 公众争论五大焦点

  资料图:北京市东城区联合办税服务大厅。 刘文曦 摄

  焦点三

  专项附加扣除变相征收“单身税”?

  本次个税法修改另一大亮点是首次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

  换句话说,以后纳税时,除减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还要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再计算你要纳税的金额。

  有网友因此将“专项附加扣除”解读为“单身税”,理由是单身人士不存子女教育等支出,将会比已婚人士纳税更多。

  对于这一说法,有专家并不认同。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对于养育子女的家庭,因为负担重,对产生的支出适当给予扣除,是合理和应当的。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专项附加项目并没有区分单身还是已婚已育,像继续教育支出、大病支出、住房贷款、租房租金等项目,是每个纳税人都可能享受到的。

  在广州某房地产企业工作的李先生也对记者表示,不认同“单身税”的说法。“即使是单身人士,以后也会结婚生子、买房买车,还是会享受到税收优惠。”李先生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如果把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视为一种税收支出,应该考虑是否对不缴纳个税的群体给予相同额度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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