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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 第二章 工商行政

2010
03/24
15:44
《宁化县志》

    三、管理与服

    民国29年,政府定小麦、甘薯、准流,但出境无l量多寡,均要取得粮管处证明,方得起运。

    民国30年,立宁化公沽局,除留口粮、料、籽外,余粮按牌价收造成无粮上市。民国365月叉定凡3斗以内准予流,超部分需取得粮管批准

    解放初,城关设立市管理委会,制订规章制度,并修整各地市,加管理。居奇、以假充真、短斤少两、短尺少寸等行予以打主要物如粮、油等加运,并行“经营”,建立交易所集中交易,运用行政力量管理市价格。定、外出采购调运,必购证或运销证,限制盲目采购竞销

    1958年公社化后自留地和家庭副被取消,村集市无形中止。1960年遵照“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放已关闭23村集市,同家庭副自留地品上市。

    19635月,人民政府定,由供一收烟叶,不准任何位和个人插手经营

    1964年起行生猪调剂,批准公社。宰猪固定人,由工商部批准发给执照,方可宰19855月才取消生猪派和猪肉凭

    1979年逐步开放在“文化大革命”中关闭的集市。1980年又恢23个集市。726革命委会通告改十天一圩七天(逢星期日)一圩。不久,恢复传统的五天一圩。管理,从1981年起,大的乡镇步设立工商管理所。

    1982继续贯彻执行“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加强对粮、油等品的管理,允余粮在农贸场进行余缺调剂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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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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