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楼下饭店油烟排放不合理 | ||||
来 信 人: | 陈女士 | 来信日期: | 2019-01-01 | 信件编号: | 201901011053327535 |
信件内容: | 九州骏豪靠财富花园这条街,饭店油烟排放不合理,我们居住在上面的居民每天都不能开窗,烤鱼和炒菜油烟味。不能直接排到下水道里,这样还是会飘出来,应该排放在封闭的井盖下面。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环保局 处理时间:2019-02-25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通过并公布,共七章八十九条,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餐饮服务业排放油烟、异味、废气,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露天烧烤食品,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监督管理,未确定监管部门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