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土地确 | ||||
来 信 人: | 张兴能 | 来信日期: | 2018-01-18 | 信件编号: | 201801180952122411 |
信件内容: | 1、请问贵局在没有任何相关文件、资料情况下,权证员为何可以私自更改单方面耕地所属权; 2、在不尊重历史情况下,为何可以不经我方允许在公示期内未通知我方的情况下任意更改; 3、地方官员为何不尊重事实并不安排协商,私下给予更改,是否有违规操作,我希望贵局能够给予相关确认回复。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自然资源局 处理时间:2018-02-06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农业局 部门处理, 于 2018-02-14 之前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农业局 处理时间:2018-03-2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作业队关于对信件问题的回复 一、关于“双方争议地是否在公示期间确权中心是否有权依私人无相关文件情况下任意更改”的回复: 在土地确权工作中,作业队作为技术单位,不了解各村的历史遗留问题,若承包方代表或发包方代表存在争议时,双方需告知作业队,作业队会按争议地处理,待争议双方协调或经相关机构仲裁后,作业队方可登记颁证,否则争议地块暂缓登记;若争议情况未告知作业队,只能按正常地块处理。 二、关于“更换所属权是否可以依据单方面口头说法,确权员未征得另一方同意任意更改”的回复: 土地确权工作包括外业调查、公示审核、合同签订、数据建库和建档颁证等工作内容,其中,农户作为承包方代表,村小组长作为发包方代表,共同参与该项工作,在数据建库、建档颁证之前,即外业调查、审核公示和合同签订阶段,承包方代表与发包方代表都有多次核对本户或本组承包地块信息的正确性,在这些阶段都可以提出疑义。作业人员已将修改内容通过村小组长与承包方确认,村小组长确认后反馈修改内容正确。为更好的更有效率的处理提出的疑义,作业队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核实修改,如现场集中更正,文字记录说明等方式,无论何种方式,都需要发包方代表或村干部会同承包方一同进行,作业队只是依据双方确认情况进行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