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大病第三次精准补偿找谁 | ||||
来 信 人: | 来信日期: | 2017-09-30 | 信件编号: | 201709300105442538 | |
信件内容: | (明医改组〔2015〕15号)文件,只说了恶性肿瘤等大病,个人支付超过10万可以申请补偿,但找谁补偿,怎么补偿,要什么材料等等。请问这个申请找谁。还有什么医保符合。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卫健局 处理时间:2017-10-09 处理状态: 处理中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卫健局 处理时间:2017-10-11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患者第三次精准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明医改办〔2015〕20号)文件精神: 第三次精准补偿对象为当年度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且个人实际负担超过30%,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员: (一)第一类人员: 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 (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已纳入到民政医疗救助系统的参保人员。 (二)第二类人员: 当年度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三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时仅拥有自有住房的城乡参保居民。 当年度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三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仅拥有自有住房的城镇参保职工。 其他因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其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重病患者经审批后可纳入补偿对象。 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可于次年第一季度至第二季度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表格进行申请。具体申报材料及申请流程可以咨询县医保中心,电话:6838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