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本科生在农村任教退学费 | ||||
来 信 人: | abc不是ABC | 来信日期: | 2015-01-31 | 信件编号: | 201501311129109837 |
信件内容: | 请问教育局领导,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生到农村任教退学费到底是从哪年开始实行的?为什么同一所学校毕业的相差一年就没有退还这笔钱呢?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教育局 处理时间:2015-02-0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本次师资代偿学费发放对象是2010年至2013年以及2008年本科毕业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其中2008年毕业的教师为2011年后补报对象,2009年毕业的已全部发放完毕。如果有疑问,请来访或来电咨询,教育局人事股。电话: 6821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