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宁化县滨江壹号前物业宁城物业克扣装修保证金不退还 | ||||
来 信 人: | 陈洪 | 来信日期: | 2020-04-27 | 信件编号: | 202004270507099386 |
信件内容: | 宁化县滨江壹号前物业宁城物业既不退还装修保证金又不和现物业进行交接,使得住户利益未得到保障。请政府部门是否可以去了解一下是否可以得出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案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住建局 处理时间:2020-04-28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城市管理局 部门处理, 于 2020-05-07 之前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2020-04-28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到滨江壹号小区了解情况,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前期物业公司(宁诚物业)向业主预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水电公摊费及装修保证金部分未退还的情况基本属实,之前在县住建局的要求下,宁诚物业也在核对具体金额。但现在因为宁诚物业财务出现状况,无法返还这部分资金,也无法与现物业公司移交。我局已多次约谈宁诚物业法人,督促其返还业主多收取的相关费用和保证金。 我局建议:1、相关业主可持业主预交各项费用凭证直接与宁诚物业公司联系(原法人:罗秋财电话15395988696)。2、如宁诚物业无法退还预交费用,相关业主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或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您对宁化县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