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入住前交的押金等退还问题 | ||||
来 信 人: | 宁化翠华小区住户 | 来信日期: | 2019-05-24 | 信件编号: | 201905240835049863 |
信件内容: | 你好,关于翠华小区入住时交的押金等一共6000元,都过去快半年时间了,为什么还没有退还给住户呢。翠华小区本来就是政府建的公租房,解决有困难的各种人员居住的,押金等交了这么久了也应该退还给住户了吧。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住建局 处理时间:2019-06-27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因这批公租房入住签约时间是在农历新年前,有些住户未搬入租住公租房,在年后一直下雨也未搬入,没办法核实是否违规装修,经物业公司排查完后会统一退还装修押金3000元至缴交房租账户,现已经开展这项工作。还有3000元房屋押金是退房,不住公租房时才能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