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公廉租房申请 | ||||
来 信 人: | 易氏 | 来信日期: | 2019-04-29 | 信件编号: | 201904290749052828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在宁化县城如何申请公,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住建局 处理时间:2019-06-27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什么对象可以申请公租房及报名地点? 根据《 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化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2011]6号)规定,我县公租房保障对象主要分为以下六大类,具体准入及报名如下: (一)准入对象及条件 第一类对象:户口不限,在本县城区工作并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12个月(含12月),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及按政策尚未实行缴交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制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已缴交,参加工作满12个月)以上,未租住工作单位住房的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至公务员局预登记申请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后正式报名时再填表,初审。 第二类对象:户口不限,在本县城区(指40平方公里规划区,下同)工作并连续缴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年(含3年)以上,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未租住工作单位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至人社局社保中心预登记申请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后正式报名时再填表,初审。 第三类对象:翠江镇居民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政府当年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且在本县城区落户满三年的中等偏下收入城镇居民和失地农民住房困难家庭,至翠江镇各居委会预登记申请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后正式报名时再填表,初审。 第四类对象:户口不限,按规定引进的经县级以上人事部门认定的专业人才和在本县城区工作的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及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行业先进人物,至总工会预登记申请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后正式报名时再填表,初审。 第五类对象:户口不限,在城区从事城市非盈利公共服务机构满3年,至民政局预登记申请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后正式报名时再填表,初审。 第六类对象:城区农民失地标准为人均低于2007年全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的(0.414 亩),至翠江镇(或城郊乡、城南乡)预登记申请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后正式报名时再填表,初审。 (二)申请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为统计部门确定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以下(含两倍);家庭资产人均8万元以下。(如201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5653元,两倍人均可支配收入4275元/月); (四)申请家庭仅有一辆初始购车款不超过6万元(含6万)机动车辆; (五)家庭人口按夫妻双方及未成年人子女计取: (六)公共租赁住房文件规定其他准入条件。 一、什么对象可以申请廉租房? 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化县城区廉租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宁政[ 2011]6号)规定,我县廉租房保障对象主要为翠江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家庭,具体准入条件: (一)经县民政局核定,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低于上年城镇低保标准3 倍以内,(如2017年宁化县低保标准为512元,即512*3=1536元/月); (二)家庭总资产在本县低于上年城镇月低保标准3倍*12个月*人口数家庭中的6倍以下,(即512* 3 * 12*6=110592元); (三)家庭无房产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四)申请至少有一人为翠江镇常住非农户口,且住满五年以上; (五)申请家庭取得廉租房租赁补贴的轮候对象; (六)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 (七)申请家庭成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申请廉租房到何处报名地点? 申请家庭可到所属翠江镇8个社区居委会登记报名,根据宁政文[2014]14号文件规定,采取先已登记申请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后正式报名时再填表,初审。 |